- Sep 16 Wed 2009 10:36
通姦罪的成立要件為何?其刑事責任如何?
- Sep 16 Wed 2009 10:36
吃人夠夠!女會計勾引老闆 元配抓姦竟提告
- Sep 16 Wed 2009 10:35
黑珍珠遭正室痛斥 加護亞依被索贍養費
- Sep 16 Wed 2009 10:35
老公出軌》千瘡百孔的婚姻
- Sep 16 Wed 2009 10:34
人妻劈4男 通姦情夫都不起訴
- Sep 16 Wed 2009 10:34
賈靜雯撤假處分 婚姻現轉機
- Sep 14 Mon 2009 17:07
惡意剝奪前妻見子 恐失監護權
- Sep 14 Mon 2009 17:07
對方如於探視後不將孩子送回,我可以怎麼辦?
- Sep 14 Mon 2009 17:05
婚姻不「性」福,能夠構成離婚要件?
- Sep 14 Mon 2009 17:03
妻子通姦所生之子女,仍屬婚生子女嗎?
徵信社,徵信
台商家慶長期派駐大陸,自其大陸新娘淑美產下翔翔後,淑美一直不敢對家慶啟齒,家慶視如己出的翔翔,根本不是家慶親生的,直到翔翔三歲之某日,淑美、家慶夫妻倆竟只因教育子女觀念不同而起了激烈爭執,淑美在情急下竟說溜了嘴,家慶一時突覺綠雲罩頂,顧不了翔翔之感覺,決定為否認其與翔翔之親子關係而提起訴訟,家慶該如何辦理?
依台灣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之規定「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,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。前項推定,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,得提起否認之訴,但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。」此係為子女利益及婚生子女身分安定之公益性,乃有婚生子女推定之規定;另為兼顧真實血統關係,特明定夫妻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,得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提起否認子女之訴。本件依台灣民法規定,由於翔翔係在淑美、家慶結婚後所生,因此推定翔翔為淑美及家慶之婚生子女,加以夫妻雙方知悉翔翔之出生已超過一年,因此雙方均逾除斥期間,非但不得再提起否認子女之訴,且在法律上翔翔已係淑美與家慶之婚生子女,任何人皆不得為反對之主張。